山西大学大同校区化学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山西大学大同校区化学化工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及人数: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秘书岗,1名
聘用形式:非事业编劳动合同制
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教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
工作地点:山西大学大同校区(大同市平城区)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教务日常工作,包括课程安排、信息沟通、会议组织、数据收集与报送等;
2. 负责相关文件、报表的起草、填报与归档管理工作;
3.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1. 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类日常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2. 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和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4. 周末、节假日需值班。
(四)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
2.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守法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3. 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有责任心,有上进心,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
4.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慢性病史、其他传染疾病;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曾因违法行为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当前正在被立案侦查、审查或处于司法程序中的;
(3)虽未因治安处罚被记录,但本人存在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劣迹行为的;
(4)有吸食、贩卖毒品或其他涉毒违法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受过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党内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因作弊、伪造材料等严重违纪行为被认定的人员;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聘期内,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山西大学非事业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 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2025年山西大学大同校区非事业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下列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p2018@sxu.edu.cn,(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按 “大同校区应聘+材料名称+姓名”命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大同校区应聘”,未按格式命名的邮件将视为无效报名。
①身份证: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国外院校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③无犯罪证明
④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化学化工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在化学化工学院官网公布。若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材料缺失/模糊、条件不符或信息不实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招聘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满分100 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不予录用。面试考核结果于面试结束后在化学化工学院官网公布。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社会奉献、身心健康、能力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国内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化学化工学院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按照学校安排办理入职报到手续,未在截止时间办理入职报到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因相关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接受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王老师,联系电话:15035163776 (招聘期间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学院官网:https://hxhgxy.sxu.edu.cn/(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因个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咨询仅解答招聘流程、岗位条件等相关问题,不提供材料审核预判、成绩查询等服务,请勿重复来电。
附件
《2025 年山西大学大同校区非事业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