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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

化学化工学院

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办法和实施程序

一、 复试时间

复试考生 201518日上午8时到9日中午12时之间,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室进行信息登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 复试分数线和资格审查

参见研究生院通知。

三、 时间地点

1. 报考化学工程、制药工程专业的考生:

201519日下午170019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化学化工学院 二阶梯教室),2015110日上午8301030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化学化工学院 B207办公室)。

2.报考应用化学专业的考生:

201519日下午170019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化学化工学院 二阶梯教室)。2015110日上午8301030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化学化工学院 B207办公室)。

四、 复试办法

复试笔试为无机化学(参考书目为《无机化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校编(曹锡章、宋天佑、王杏乔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为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由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生综合成绩记分办法如下:

考生成绩 =初试总成绩×70% +复试笔试成绩×10% + 面试成绩×20%

化学化工学院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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