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要求,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各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组成。现将复试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考生 3月24日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室信息登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
地点: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携带材料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内容。
三、复试形式及记分办法
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生最后成绩采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考生成绩 =(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复试满分)×100×40%
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平均成绩记分。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进行排队。
四、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
3月25日:上午:8:00-10:00,外语类以外考生参加英语笔试。上午:10:30-12:30,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请于资格审查当天查看。
笔试科目:
凡报考分析化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有机化学》;凡报考有机化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有机化学实验》;凡报考物理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物理化学实验》(其中包括物理化学实验原理60%+英译汉40%);凡报考药物化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天然药物化学》或《生物化学》;凡报考生药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生药学》或《生物化学》;凡报考药物分析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无机化学》。
五、 需要说明的情况
①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课程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外语成绩低于学校最低要求者均不予录取。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化学化工学院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