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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制订依据为山西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和山西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同时是对上述工作章程和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进一步细化,适用于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分析化学(学术型)、有机化学(学术型)、物理化学(学术型)、应用催化(学术型)、药学(学术型)、化学工程(专业型)和制药工程(专业型)等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

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接收管理,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切实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山西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

() 领导机构组成如下:

组 长: 郭 炜

副组长: 张 立(纪检)、王永钊、张国梅

成 员: 郭 炜、双少敏、赵永祥、杨恒权

工作人员:周 影、曹晓东、邢隆飞

() 成立各专业复试组

根据各专业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情况,相应成立各专业复试组,具体包括:分析化学专业复试组、有机化学专业复试组、物理化学专业复试组、应用催化专业复试组、药学专业复试组、化学工程专业复试组、制药工程专业复试组。

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有直博生招生计划的各专业应成立直博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至少由5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各专业复试工作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并对本专业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

三、 复试安排

(一)考生报名

928日开始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山西大学志愿。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推免生(含直博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

(二)复试时间

学校的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时间为928—1012日,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化学化工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时安排。具体时间以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科与报考硕士专业所属学科相近的原则上只需参加面试,跨专业考生须另外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参加面试。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复试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均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复试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所有复试材料妥善留存、备查。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最终成绩以去掉所有复试成绩中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四)推免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4)《山西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五)直博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是申请学科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见附件)。

3)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四、录取

学校根据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本科阶段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凡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校确定拟录取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含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含直博生)正式录取名单。

五、其他

(一)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二)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招生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体检。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的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六、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所有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人员,不得参与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和录取有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实行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电话0351-7010588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351-7011714 传真0351-7011714 邮箱:yzb@sx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1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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