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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13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各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组成。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复试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考生 412日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室进行信息登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比例

生源充足的学科按招生规模的1.21.5倍确定复试人数。

三、复试形式及记分办法

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生最后成绩采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考生成绩 =(初试总成绩/ 考试门数)× 60% +(复试专业总成绩/考试门数)× 15% + 面试成绩 × 25%

  其中考试门数按5计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四、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

414日上午8301130,所有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笔试地点:化学化工学院第二阶梯教室,第三阶梯教室。

笔试科目:专业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

1. 凡报考有机化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基本实验技能》。

2. 凡报考分析化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有机化学》。

3. 凡报考物理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基本实验技能》(物理化学实验及实验室基本常识60%+英译汉40%)

4. 凡报考药物化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天然药物化学》或《生物化学》。

5. 凡报考生药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生药学》或《生物化学》。

6. 凡报考药物分析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无机化学》。

五、 面试时间时间和地点

①凡报考有机化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的考生,414日下午230在应化所二层会议室参加面试。

②凡报考分析化学专业、药物分析专业的考生,415日上午800在化学化工学院B511办公室参加面试(800专业外语笔试;830开始面试复试)。

③凡报考物理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专业的考生,414日下午230在化学化工学院B212会议室参加面试。

④凡报考药物化学专业、生药学专业的考生,414日下午230在科技楼8803室参加面试。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课程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外语成绩低于学校最低要求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化学化工学院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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